10月9日讯,根据宁德市环境保护局9月30日官方网站消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9月30日对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7日(7日)。
在宁德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第二份关于验收情况公示的情况中对项目内容介绍如下:项目位于福安市湾坞镇浮溪村,建设规模为年产粗制镍铁合金100 万吨并精制成镍铁合金300 万吨,分两期建设。
一期工程建设1条粗炼生产线、1条精炼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设计生产能力为粗制镍铁合金50万吨并精制成镍铁合金100万吨;
二期工程建设1条粗炼生产线和3条精炼生产线,设计年产粗制镍铁合金50万吨并精制成镍铁合金200 万吨。
于2012年6月动工建设,一期工程2013年6月投产,二期工程2014年10月投产,总投资32.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亿元,占总投资的17%。